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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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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软的皮质沙发因为两个人的重量深深的凹陷下去,不堪重负地发出重重的喘息声,驱散了室内的清清冷冷。童修趴在沙发背上,露出莹润紧致的背部,他头微微向上仰,眼睛微阖、嘴唇微张,长而翘卷的睫毛颤动,如同墨蝶轻舞。脸色绯红一片,因为身后之人的用力忍不住高抬起头,拉伸出线条完美的弧线。精致的锁骨上点缀上“红梅”印记,往后看,从后劲蜿蜒而下,红点交叠,肆意霸占着自己的领地,秦和宜用行动宣布着无论哪里都是他的。

在他身上压着的秦和宜伸展着强劲而有力的臂膀,将他牢牢地锁在自己圈定的范围内,四肢交叠、身躯重合,不留一丝缝隙。

“老秦,动作快点儿。”童修呢喃,实在受不了秦和宜温柔的抚慰,他觉得自己快要溺死在他的温柔当中。

秦和宜在他的颈窝中落下一个吻,右手顺着手臂往上摸过圆润的肩头,在锁骨上浅浅停留,沿着紧实的胸膛一路往下抚摸过被喂养得很好而长出的小小肚腩,又在光滑平坦的小腹轻点两下,最后来到大腿上缠绵转圈,在童修突然加重的呼吸中身子重重沉了下去……

生物钟恪尽职守的工作,让秦和宜天没亮就醒了过来,在童修熟睡的侧脸上落下一个请轻吻。童修呢喃了一声,嗓子干涸发出略带沙哑的声音,“几点了?”

“还早,你继续睡。”

童修在枕头上蹭了蹭,在柔软的床上把自己埋得更深,含含糊糊说了一声,“想喝水。”

“等会儿,很快就好的。”

秦和宜今天也不去跑步了,来到厨房找了水壶烧水。童修根本就不会做饭,房子装修好之后厨房就是装饰品,里面东西倒是挺全,却都是崭新的。煮水的功夫,秦和宜拿出昨天买来的米淘洗干净煮粥。包里面还有几个咸鸭蛋,是熟制品包装而成的,乃某地特产红心流油咸鸭蛋,超市购置,秦和宜拆了包装拿出来,用刀一切为二,红润的油心露了出来,蛋黄粉粉的、蛋白略咸,等自家后山弄好了养些鸭子做出来的咸鸭蛋味道肯定更好。

粥在电饭煲里头煮着,水已经开了,秦和宜兑了一些凉的矿泉水进去,尝了尝温度合适才端着给童修。

“小童,我扶你起来喝点儿水再睡。”

童修懒懒地伸出胳臂,手臂上有几个青红的痕迹,秦和宜眼神暗了暗,那是自己留下的。握着胳臂把童修扶了起来,秦和宜给童修喂水,一杯水喝下去童修才算是觉得得救了,刚才嘴巴干的都感觉自己像是一条缺水的鱼干了。

“再睡一会儿?”

童修盘腿坐了起来,打着哈欠摇头,“现在不想继续睡觉,只想看着你。”抓着秦和宜的袖子,眨巴着水润的桃花眼,眼尾处点缀了一抹红痕媚(态)十足,“人家饿了,想吃饭饭。”

秦和宜弯腰在他的眼角处落下一个吻,从眼睛一直吻到嘴唇,分开始时两个人的气息都乱了。手放在童修的耳侧,大拇指按着童修的眼角,秦和宜温柔却不失霸道地说道:“要是这幅样子出门,我会发疯的。”

童修吃吃笑了,“老秦吃醋了。”

“对的,小童的这一面只有我能够看到。”

童修双手环过秦和宜的脖子,“我也只想秦和宜对我一个人好。”

“秦和宜只会对童修一个人好的。”

零距离的接触之后两个人的感情再次升温,黏黏糊糊好不腻人,直到电饭煲尽职地发出提醒声,秦和宜才放开童修,捏了捏他腮帮子上的软肉,“既然不想睡觉了就起床吧,我们吃饭。”

“好嘞,么么哒。”挥挥手,“你先去吧,我马上起床过来。”

“嗯。”

等秦和宜出去了,童修掀开被子一角伸手进去,摸了摸自己的屁股,一张俊脸都囧了,他好像挺天赋异禀的,竟然什么不适都没有,传说中的腰酸背痛、那啥那啥胀痛都木有,感觉自己还可以大战五百回啊,啊啊!

太阳初升,两人在厨房旁的小餐厅吃饭,四人座的小餐桌上两碗清粥,两个对半开的咸鸭蛋,寡淡得很,用秦和宜的话来说今天童修情况特殊,饮食上都需要清淡。

童修埋头,“我觉得我能吃,比如中午吃酸菜鱼、晚上吃蹄髈……”

“不行。”秦和宜伸出手指摇摆了两下,否定童修的提议,“中午吃清汤面,晚上吃青菜粥。”

童修撇嘴,“好吧。”

两个人吃着早饭的时候想起了昨晚见到的m.j.总裁,童修说道:“那人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初次见到山药精前辈,气场强大而可怕,非人类无疑。”

“问问九歌鼎就知道了。”秦和宜喊了一声,“九歌鼎。”

九歌鼎从小书房里头笔直地飞了过来,昨天两个人进行人□□流的时候他就躲进去玩游戏了,有两个随时随地都能够发q的室友,他也很苦逼好吧。没好气的说道:“来了来了,干嘛啊?”

“昨天见到的m.j.总裁究竟是什么人?”他们现在不比之前是个一无所知的菜鸟,面对山药精只有等级压制下无法反抗的无力感和对未知事物的恐惧茫然。他们现在虽然依然无法辨别对方的物种、不能挣脱等级的桎梏,却少了恐惧、多了坦然。

九歌鼎安稳地落在桌面上,指着鸭蛋,“我也喜欢吃鸭蛋黄。”

秦和宜用勺子挖了鸭蛋黄过去,九歌鼎别过头拒绝,“凡人的食物充满杂质。”言下之意要吃秦和宜亲手做的。

童修“啊呜”一口把秦和宜勺子里的蛋黄吃掉,“我也想吃老秦做的,在外面这段时间都只能够吃普通食物或者你戴着天心木手串做的,洗尘丹我都吃怕了。”

“等忙完了就回去,后山要清理、造围墙,山上的房子要重修,还要准备过年的东西,家里面有一堆的事情需要做。”秦和宜抽了一张纸巾擦掉童修嘴角的油渍,“就是能够少了你吗,你是电影主角,宣传的时候需要到场吧?”

童修摇摇头,“我问过裴哥了,他说我可以不到场,哈哈,要是到场了记者都围着我转,就没有人关注电影了。”童修的出现有利有弊,利在于吸引人气,让更多的媒体记者过来。弊在于到场的人肯定全都围着童修转,问他毁容后的去向、问之前的黑料丑闻、问证据贴……能给《超长逃跑》的关注少得可怜。

如果《超长逃跑》本身就是大制作电影,关注度够高的话,裴亦星不介意童修的出现锦上添花。问题是,《超长逃跑》的名气少得可怜,童修一出现电影就只能够当壁花了。

“小童,其实你可以适当出现在公众面前了,慢慢揭开面纱,吸引关注。”

“嗯嗯,裴哥也这么说。”童修突然歪头,无奈地说道:“我们好像忘了喊九歌鼎出来是为了问m.j.总裁的事儿的。”

“哼哼,新婚燕尔,我还以为你们就知道卿卿我我、恩恩爱爱呢。”九歌鼎想要咬着手绢哭给他们两个看,“嘤嘤嘤嘤,没良心,我也要找个器灵秀恩爱。”

“……好了好了。”秦和宜安抚,“说说吧,m.j.的总裁究竟是何方神圣。”

“应该是旱魃。”

“旱魃?”童修疑惑,“僵尸的一种吗?”

秦和宜点点头,用自己所知的资料为他解释,“我觉得并不全是,大概是僵尸变成的怪物吧。旱魃在华夏传说是能够引起旱灾的怪物,《说文解字》里解释为‘魃,旱鬼也’。《神异经》里有言,‘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就连诗人杜甫在《七月三日》中也有写到,‘退藏恨雨师,健步闻旱魃。’传说旱魃出世,方圆百里之地都会变得滴水无存,引起大旱。古时候哪里赤地千里了,就会有说旱魃现世了,还会请道士和尚来灭妖除怪,奉上童男童女。有时候甚至指出某个无辜的人是旱魃托世,要灭杀之。”

“老秦你知道的好多。”童修崇拜,星星眼。

“以前做过一款游戏,里面有个人物便是旱魃,特意了解过。”

“咳咳。”九歌鼎提醒两个自己还在呢,“旱魃的确有的,我看孟江并非普通僵尸所化,他应该是在大凶大恶之地汇聚凶煞戾气之后出现的旱僵,旱僵吸纳精气血肉之后得遇机缘就会变成旱魃,成为旱魃就会恢复神智,几近成魔,孟江应当属于这种,比之普通僵尸所化实力更好、能力更强。传说中,魔界历届魔王中有一半是旱魃。”

“恢复了神智那岂不是很惨,在成为旱魃之前吸食的血肉精气可都是杀戮才来的,恶心又可悲,这么一看,m.j.的总裁那么有钱也没有什么好羡慕的。”m.j.的总裁还要老秦给他当专属厨师,童修想想就怄得慌,长着一张桃花脸就可以随处放桃花吗,也不看看对方有没有主的。

“历史上旱魃有很多,恢复神智之后受不了疯了就会四处造就杀孽、制造灾荒,甚少有意志力强悍的能够挺得过来,能够挺过来的无不是大成就者。m.j.的总裁肯定没有雄才大志,以他的能力作为颠覆乾坤不是难事。”

“兴风作浪,制造战争吗?”

“这也是本事。”九歌鼎朝着童修摊手,“或者找到魔界之门前往魔界称王称霸呗。”

“高人都性情不定,只要他不来招惹我们,我们也不主动找上门,相安无事就行。时间差不多了,收拾收拾走吧。”秦和宜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他在凡间待了这么久,还开了娱乐公司,是个有头有脑的人物,不会主动挑起事端的。”

“秦叔说得对,上班去吧。”童修叉腰,仰天大笑,“新的一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在家里面雄心壮志,跑到地铁上就成为了腌菜了,靠在秦和宜身上直打哈欠。秦和宜护着童修不让早上上班的人撞到他,“早晨不是让多睡一会儿吗,现在困了。”

“那时候兴奋的睡不着。”童修扣掉眼角因为打哈欠出来的泪水,“我们第一次那啥那啥嘛,嘿嘿嘿嘿。”

“淘气,靠在我身上睡一会儿吧,很快就到的。”

秦和宜拉着童修走到角落里,他抓着扶手让童修靠在他的身上,童修酷爱连帽衫,冬天到了外面就再穿一件带帽子的厚外套,两顶帽子带在脑袋上特别有安全感,再戴上口罩谁都认不出他。

上班时间,地铁上人很多,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穿着各异、形形□□,张慧就是城市蚁族中的小小一员,从家乡来到b城打拼,过着朝九晚五、为了全勤顶风冒雪的日子。每天往返城南cbd内的公司和六十公里外的出租屋的路上她就喜欢抱着柱子观察地铁里的人,每一张或面无表情或哀怨愁苦或自信满满的脸都藏着很多可以脑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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