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长安城,陈瑜在路上借宿了一间农家,为他开门的是一个年过四十的中年汉子,皮肤黝黑,言谈举止间都透着大唐人的热情好客。
主人家家中有一妻一女,还有个未满三岁的儿子,三人就快把床上塞满了,陈瑜便主动提出打地铺。汉子闻言犹豫了片刻,但看到自己酣睡的儿子,还是应承下来,给陈瑜在地上铺了草席。
好在是阳春三月的天,席地而睡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陈瑜第二日一早起来,松了松筋骨,在桌上放了十文钱,便准备继续赶路。汉子在他牵马的时候跑过来,往他怀里塞了两个馒头,说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也好路上充饥。
就这样一连走了四五天,若是入夜以后停在乡间,陈瑜厚着脸皮去住宿;要是能赶到附近的城内,就去住客栈,吃得最多的东西是胡饼炊饼和水盆羊肉,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时代,猪肉还未成为人们的主要肉食,无论是有钱没钱,大家吃的都是羊肉。矮山之上,漫山遍野都是放养的山羊,也算是大唐独有的风土人情。
陈瑜一路走来,一边打探关于李白的消息,可惜都没有音讯。直到第六夜,他来到一处村庄之中借宿,这村里正热情的接待了他,并为他备下了丰盛的饭食,饭桌之上,陈瑜问起李白,里正激动的站起身:“公子年纪轻轻,竟与李太白相识?”
陈瑜连忙解释:“我与他并不相识,但却深交久矣,前些日子赴京赶考,正巧听闻李太白从京城离开,去往睢阳郡游历,我便卖诗换钱,买了一匹胡马,跟在后面追他,只为见识一下太白兄之风采。”
“哈哈。”里正抚着胡须大笑,“实不相瞒,这李太白前日还在我村内留宿,与我村中塾师饮酒作乐,漫谈古今。”
“这么说起来,我只慢他两日脚程?”陈瑜讶异道,本来他还以为,少说得再花个四五天,说不定到了睢阳郡内才能寻到李白踪迹。
“是也。”
里正笑道。
“离此处最近的城,是什么城?”
“却是雍丘。”里正回道,“一直往东,两日脚程,雍丘再走两日,便是睢阳郡了。此刻李太白,估计正好走到雍丘城中。”
“甚好!”
陈瑜站起身,作势要走。
里正连忙拉住:“此去雍丘,路过一山林,林内有大虫出没,可使不得夜间赶路!”
陈瑜一愣,通读水浒传的他自然知道,大虫便是老虎的古称。生态环境太好也不方便啊,这赶路都容易遇上拦路虎。
“安心住上一夜,你明日快马加鞭去追,也能追到。”
见他不说话,里正又劝道。
“好。”
陈瑜虽然上过自由搏击的训练课,但自知比不上武松,更何况他灵魂附身的这具身体,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别说老虎了,遇到只凶点的狗估计都打不赢。
当怂则怂,毕竟他的灵魂现在可是与书生的身体绑定了的,一损俱损,要是害死了书生,就算他灵魂侥幸能跑,心头也过意不去。
听了里正的劝,他老老实实在村中住下,待到第二天天大亮,才从村子离开,继续赶路。
由于知道李白就在前方不远,也顾不得心疼胯下胡马,一路鞭打着全速向前,一直到胡马实在跑不动了,才下来牵马步行。
两日的行程让他用一日便走完了,到了黄昏时分,正巧来到那雍丘城内,刚进城门,便听得两个守门衙役在交谈。
“老黑,听说了吗,那李太白昨夜在亨咸酒肆饮酒大醉,拔剑伤人,被林县令给抓起来了!”